對一二四大遊行的一點思考

香港人爭取政治權利,已有卅多年歷史。雖然六七年政治行動被定性為「暴動」,但亦可視為在殖民政府下爭取對國家認同、反抗殖民及資本主義的行動;爾後,有七十年代初的保衛釣魚台行動,金禧事件等。到八十年代,香港一連串爭取選舉權的行動,如八八直選、高山大會等,但當時的港人表現卻評為政治冷感。然則,我們可以如何理解一二四遊行呢?

一二四大遊行,大家的訴求是甚麼呢?
是爭取落實普選?是表現港人團結及對民主政制的集體訴求?
是証明香港人不是暴民?還是証明香港人對普選的逼切?
是希望自己可以成為歷史見証,創造歷史?抑或是歷史推動大家走出言一步?
是知而不可為而為知的悲壯?還是七一遊行實效讓大家充滿信心,可以推動改變?
是對政制步伐緩慢前進的不滿?還是在大中國陰影下小香港的一點訴求?
是政治訴求?還是反官商勾結的經濟行為?
是信仰的號召?還是良知的呼喚?
是為自己做點事?還是為下一代積福蔭?

當然,上述問題並非必須在參與遊行前解答,但筆者亦覺得不能不答。否則,我們在多次大遊行後,得到些甚麼?
我深信香港人有足夠素質推行普選,但我們的素質是否滿足於「和平理性地遊行」、「五十萬人仍可有条不紊,沒出亂子」等結論?
七一遊行後,我們除學懂集體遊行以發聲,還學懂了甚麼?

我們要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內容是甚麼呢?是單議席單票?多議席多票?還是比例代表制?
我們要甚麼樣素質的代議政客?是民粹為先?是專業掛帥?還是重視民生,勤於搞福利?

今天看到報章上一篇呼籲遊行廣告,表示要打一場勝仗。這場仗的對手,是中國政府?香港政府?還是所謂「保守派」?抑或是現行政制下的「既得利益者」?話說至此,誰是「既得利益者」?你我又有否在此香港政經濟制度下得益(先此聲明:我有)?

對於上述問題,筆者非全部有答案,但明天仍會前往遊行,因為我希望告訴世人我們的決心、因為筆者對政改拖後腿從沒有耐性、因為我深信民主機制雖有其缺憾,但我可參與改變、因為我抗拒攏斷政治、更因為我相信這是向大中國說不的僅有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