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電與全球化
早前,世貿會議會議在香港進行,同時反世貿團體亦進行其抗爭行動,一時間「全球化」、「公平貿易」等紛紛成為了時髦的用語。昨天(16/1),中華電力公司的代表,就為全球化的意涵作出了一個活生生的演譯。
事件的源頭,乃香港兩間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將於二零零八年屆滿,而香港政府就未來的電力市場會否開放及調低利潤回報(由現在的13.5%-15%調低至7%-11%)。就此,中華電力公司常務董事便召開記者會回應,她表示「香港政府提出百分之七至十一的回報率太低,中電無法接受。阮蘇少湄又表示,政府減低燃煤機組所得的回報率,電力公司倘未能達到減少排放污染物的要求會被重罰的條款令中電憂慮,亦令投資的不明朗因素大大增加。」又謂最壞的打算是撤離香港(見太陽報1月17日)。
學者Zugmunt Bauman在其Globalization: The Human Consequences(中譯本「全球化──對人類的深遠影響」,台灣群學出版社,1988)的序言中提到,全球化是商業、金融、貿易與資訊流通出現全球一體化的同時,亦引致了在地化(localizing)的出現。全球化重要的特徵,乃出現了一種新型的「缺席地主制」(absentee landlordship),與往過的地主不同,他們並非以擁有土地作為生產資料而致富,空間的限制在過往可能成為地主與在地者的談判籌碼,而以擁有資訊及金錢的投資人,他們的優勢乃在於脫離了在地性(locality)的限制、在於其在不同空間之中任意移動的能力。Bauman表示:「移動性變成了最令人豔羨的頂層價值—以及移動的自由,一種永遠分配不均的珍稀商品,快速變成了我們後期現代(late modern)或後現代(postmodern)中主要的階層化因素」(頁2)。
Bauman所指的,並非限於如迪士尼或麥當奴等遍佈全球,跨越國家的corporate-state,其實還包括如中華電力公司這些企業。中華電力公司在這數十年,除了在香港提供電力以外,亦不斷在中國及其他第三世界國家建造發力廠,其業務遍及中國廣東、北京、天津、陝西、廣西、貴州、山東、印度、台灣、泰國、澳洲等地(佔集團總營利約兩成,但增長率而言,香港業務零四零五年度比較為5.2%,其他部份則為27.7%)。見中電財務報告。
當筆者讀到Bauman說:「『股票持有人』是唯一真正不受空間決定的因素……只要他們認為有利可圖,可以賺更多錢,哪還管別人──被綁在當地的人──要如何去收拾善後,舔舐傷後。公司有搬遷的自由,但搬遷的後果註定要留在當地。在自由離開當地的人,就有自由不顧後果。這就是打贏空間戰爭的最重要戰利品」(頁10)。這些缺席的地主「其史無前例的特質,表現在徹底不需要條件的權力上,亦即只享權力不盡義務:不只是對員工的責任,還包括了對於弱小年幼者的責任,對常未出生的下一代的責任,乃至於對全人類生存條件的永續再生的責任」(頁11),就不禁有如下感概:
一. 在利潤管制條款(其實是利潤保証條款)下,香港市民共同培養了一位新的缺席地主,而現在企業羽翼已豐的情況下,要與其討價還價,實有與虎謀皮之嘆。
二. 對於中電將排污費及相關政策與投資環境掛勾,以金錢作為衡量的標準,亦是理所當然,因為如Bauman所言,他們的權力就是沒有義務的權力,社會後果並非他們需要承擔的責任,只是裝飾門面;塑造良心企業的點綴品而已。
也難怪它的董事可以以撤離香港業務作為談判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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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by WILLIAMDiane27 — July 6, 2010 @ 3:4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