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巴士阿叔說起(一)—香港創作精神的體現?!
這兩星期,人人在說「巴士阿叔」,又稱「X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巴士途中問候後生仔」事件。其廣泛流傳之程度,除了在其於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20dhY01Xjk)的短片自4月29日在網上「公映」後,便有1,740,182點擊率外(至5月26日);亦可見於一連串在網上出現的海報及不同版本(包括MTV版、多國語言字幕等──可參見小四blog的介紹)。而這幾天,新聞媒體亦參上一腳,明報、蘋果日報、無線及有線新聞亦相繼報導。
影評人何故在蘋果日報發表「「巴士判官」的啟示」一文,他的重點是籍著巴士判官所引發的一連串變奏,點出「香港創意工業在網絡上的發展機會竟是如此龐大!」,歌頌網絡所帶來的創意及發展機遇。同樣地,無線新聞(28/5)亦有說著相同的故事,從巴士判官引申至YOUTUBE的創立,借助網站創辦人的訪問片段,帶出網民喜歡透過互聯網創作及分享不同生片段。
無疑,由巴士判官一段短片出發,引發一連串變奏,一眾網上子民以不同的形式,參與短片及海報的挪用、改造,確令大家不可輕視網絡的效力。但筆者認為若此就歸結為港人創造力的表現,歌頌網絡對創意的貢獻,實有點言過其實。無可否認,隨著科技的進步,令到一眾網友擺脫以往作為觀眾的角色,進一步變成創作者,參與了短片的改造及再創造──乘客一瞬間變成導演、網友以不同形式參與設計當中橋段;網絡的迅速發展,其匿名性、結連性、跨時間特性、及虛擬社區的特性,確是令「巴士判官」一夜成名的大前提。然而,觀乎一眾網友對「巴士判官」片段的改造,主要是加字幕、配上音樂變成MTV、加上海報──將海報換上林尚義樣貎、或是自行創作對白,與其說是創作,倒不如說是一種拼貼/拼湊(pasti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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