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巴士阿叔說起(一)—香港創作精神的體現?!

這兩星期,人人在說「巴士阿叔」,又稱「X尚義聲線高壓呀叔搭巴士途中問候後生仔」事件。其廣泛流傳之程度,除了在其於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H20dhY01Xjk)的短片自4月29日在網上「公映」後,便有1,740,182點擊率外(至5月26日);亦可見於一連串在網上出現的海報及不同版本(包括MTV版、多國語言字幕等──可參見小四blog的介紹)。而這幾天,新聞媒體亦參上一腳,明報、蘋果日報、無線及有線新聞亦相繼報導。

影評人何故在蘋果日報發表「「巴士判官」的啟示」一文,他的重點是籍著巴士判官所引發的一連串變奏,點出「香港創意工業在網絡上的發展機會竟是如此龐大!」,歌頌網絡所帶來的創意及發展機遇。同樣地,無線新聞(28/5)亦有說著相同的故事,從巴士判官引申至YOUTUBE的創立,借助網站創辦人的訪問片段,帶出網民喜歡透過互聯網創作及分享不同生片段。

無疑,由巴士判官一段短片出發,引發一連串變奏,一眾網上子民以不同的形式,參與短片及海報的挪用、改造,確令大家不可輕視網絡的效力。但筆者認為若此就歸結為港人創造力的表現,歌頌網絡對創意的貢獻,實有點言過其實。無可否認,隨著科技的進步,令到一眾網友擺脫以往作為觀眾的角色,進一步變成創作者,參與了短片的改造及再創造──乘客一瞬間變成導演、網友以不同形式參與設計當中橋段;網絡的迅速發展,其匿名性、結連性、跨時間特性、及虛擬社區的特性,確是令「巴士判官」一夜成名的大前提。然而,觀乎一眾網友對「巴士判官」片段的改造,主要是加字幕、配上音樂變成MTV、加上海報──將海報換上林尚義樣貎、或是自行創作對白,與其說是創作,倒不如說是一種拼貼/拼湊(pastiche)。

後現代理論家詹明信(Fredric Jameson)在一篇名為「後現代社會與消費主義」文章中,指出拼湊是後現代美學的體現。詹明信指出,模仿可以分為戲仿(parody)與拼湊兩種形式,戲仿是一種對具有獨特風格的原型的佔用及嘲弄,「戲仿通常的效果——無論是同情的還是惡意的——都是對人們通常說話或寫作的方式中的文體癖性以及過分和怪異之處的私人性質報以嘲笑」;用一句中國舊革命述語:有點「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味道。反之,拼湊只是一種中性的類比,「沒有戲仿的隱秘動機,沒有諷刺的衝動,沒有笑聲,甚至沒有那種潛在的可與很滑稽的模仿物件相對照的某些“標準”東西存在的感覺。拼貼是空洞的戲仿,是失去了幽默感的戲仿:拼貼就是戲仿那些古怪的東西,一種空洞反諷的現代實踐而只是後現代的體現」。從戲仿當中,我們可以對原型作不同角度的思考,但對於拼貼,我們只可以聊以一笑。

由巴士阿叔所引發的一連串的再創造,筆者以為正好是拼貼的最佳示範。以下圖一張巴士判官的海報為例,當中海報將片段的截圖擺放在電影「的士判官」海報之中,而黃秋生貼由林尚義所取代,海報頂配以巴士阿叔警句之一:「未解決」。的確,創作者的細心及仔細程度,確是令人欣賞(如海報內的士頂部由TAXI改為BUS;片段中青年手架放在巴士坐枕則改以放在軚盤之上等),但拼貼的結果,其實是「攪乜鬼奪命雜作」的香港版,將所有東西堆砌一番,然後一笑置之,好讓大家可以明天繼續如常生活。

詹明信對後現代美學所抱持的,是悲觀的態度,因為宣示了主體的死亡。另一邊廂,亦有學者認為後現代是樂觀的,因為隨著權威的消逝,可以進入眾聲喧嘩的時代,人人皆可以發聲。無疑,從巴士阿叔一事中,我們確看到了在科技進步及互聯網絡普及的今天,確是人人皆可以成為主角、導演,這是眾聲喧嘩的年代。但眾聲喧嘩所帶來的,有時候只是噪音多於生活的聲音。昨天(29/5),筆者在巴士上聽到數名年青人,高聲地談論著有關巴士阿叔的影片,我想這正正是最好的反諷。

相關網址
http://mrjimtong.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69033
http://www.cuhkacs.org/~little4/Bo-Blog/index.php?job=art&articleid=a_20060515_003214
http://moliuology.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68238
http://www.cuhkacs.org/~hegu/Bo-Blog/index.php?job=art&articleid=a_20060517_181746
http://blacksnow.hkbloggers.org/2006/05/21/405/

2 Comments »

The URI to TrackBack this entry is: http://clonghk.blogsome.com/2006/05/28/hk16/trackback/

  1. 深表認同。

    有些人把這類惡攪集作對號成創意的展現可謂從根本上誤解了創意這個詞。

    在我而言,這類惡攪集作所展現的不過是科技的普及提升了網民在execution方面的能力,

    至於說到創意嗎,如你所說,根本是豪無添加意義的拼湊罷了。

    要是大伙兒能從此出發上延出片段的背景故事又或築構出後事如何,作祊一套都市奇情巧遇故事才算有點看頭!

    Comment by 陳分奇 — May 30, 2006 @ 1:33 am

  2. 謝謝你的回應,你的提議頗有趣,若將不同的香港都市片段剪輯在一起,應該是一套很有趣味的都市浮世繪

    Comment by Administrator — May 30, 2006 @ 6:59 pm

RSS feed for comments on this post.

Leave a comment

Line and paragraph breaks automatic, e-mail address never displayed, HTML allowed: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