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有價???–無市!!!–讀報有感
小時候作文堂其中一個熱題目就是:「我的志願」,不知道大家會以甚麼職業作為你的志願,筆者就曾經想過將作家作為自己的職業。那時候(高小至初中年代),先後讀過外國經典的翻譯(多數標榜為諾貝爾文學得主作品)、報紙上岑逸飛、三蘇、蔡瀾等人的專欄,確曾希望長大後能成為一位作家,最好能寫一兩本傳世巨著。
但長大後,發覺香港作家的路並不好走,加上自己疏於寫作,亦自覺缺乏寫作的天份,便放棄了如斯想法。今天在蘋果讀到梁文道寫董啟章,更覺香港作家路難走。原來,香港已很小出版社會出版長篇小說;原來,賣出五千本己算是暢銷(筆者想這應是港台兩地合算了);原來,近百元一本的小說,作者每本只有十元的版稅(與部份專欄作家一字千金實在相差甚遠)。
下一次,倘若有孩子跟我說,他/她的志願是做一位作家(雖然這應該很少機會出現)時,我應該如何回答呢???
梁文道全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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