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碼頭(一)—集體回憶的虛幻到真實

天星碼頭(一)—集體回憶的虛幻到真實

天星回憶有多集體?
近來,大家都說天星、都講集體回憶。天星碼頭、皇后碼頭忽爾化身為香港歷史象徵,香港人生活、香港的故事像全都濃縮在這兩座「四平八穩」的盒子型建築物之內。

但坦白說,雖然天星碼頭曾是筆者小學時期,每星期到大會堂圖書館必經之路;亦曾在天星碼頭中參與過絕食行動,但筆者對上述的地方並沒有存在太深厚的感情。若說到集體回憶,筆者的回憶應該屬於黃大仙上邨(早已變成騰龍墟)、九龍塘牛津道(母校亦已遷離了原址)、虎豹別墅(深刻又鮮明的雕塑,以頗為暴力的手法令筆者明善惡)、馬料水碼頭(郊外遠遊的啟程點)、香港大學。

事實上,天星碼頭雖有五十年歷史,但它盛載了多少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呢?

從集體運輸的歷史來看,天星碼頭建立於一九五六年,成為了貫通港九兩地的運輸樞紐,但此情況只維持不足二十年,因為一九七三年紅磡隧道完工,及至一九七九年地鐵九龍段竣工(八零年開通至中環),天星碼頭已非香港人的唯一的交通工具。換句話說,天星碼頭在運輸意義上的重要性,實際只有約二十年歷史,由此而衍生,筆者對於天星碼頭被拆毀前,究竟代表了多少香港人的集體感情實在存疑。

亦有論者提及,天星碼頭是香港意識的搖藍。無可置疑,天星碼頭由蘇守忠抗議小輪加價開始,便經常成為集會、示威的地方(包括往後八十年代民間監察公共交通聯席、爭取八八直選、抗議大亞灣核電廠興建等)。但筆者亦記得,小時候聽到成年人以暴動,來定性抗議加價以致繼後的社會運動,而八十年代一系列集會及示威,參與人數並不算多,而且亦有其他地點是有相近功能(如遮打花園、高山劇場、維園等,另一個示威熱點──前新華社亦已從歷史中消失了)。

或許,在天星碼頭留下記憶的,是蘇守忠、是劉千石、是在天星碼頭工作了二十多年的布船長(見蘋果日報 流 水 依 舊   旅 情 全 非)。

香港生活土壤,讓回憶個體化
這樣說來,天星所代表的集體回憶,確有幾分虛幻。這種虛幻,是源於以下幾點:
一. 畢竟,在過往去本土化的管治理念下,殖民政府一直未有花很多心思在認同感的建立上。雖云政府標榜維港景色,及東方之珠之美,但這些只是「蘇絲黃」的物化象徵──是向外國遊客(現在則是自由行)賣弄風情多於一切。故此,天星碼頭的最大象徵,是人力車及人力車伕(蘇絲黃男性版)。而回歸後,我們遭遇的是再殖民過程,天星亦不值一提(皇后碼頭更甚),取而代以的,是現代化的會展及金紫荊廣場。
二. 天星碼頭座落於中環,但在香港的發展過程中,中環所主導的是龍應台所說的中環價值;是一種以發展及經濟為重心的路線。因此,在小時候的教科書中,筆者認識的中環,是康樂大廈、是置地廣場、是匯豐銀行;現在的中環,是交易廣場、是國金一、二期,天星、皇后碼頭、愛丁堡廣場很多時都是缺席的。縱使有非經濟性的建築物,如立法會亦是座落在中環之內,但我們對它的集體回憶,亦乏善足陳,我們更不曾記得它曾經是高等法院。
三. 香港市民的生活型態,從來都是私人消費型態,我們很少有公共生活。公共空間對我們來說,是既遙遠又陌生的名詞。因此,天星以致中環一帶,在工作天是屬於疏導返放工人潮的空間,是連接一眾集體運輸工具的踏腳石;假日時,這些地方就是屬於外籍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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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回歸10年的香港文化政治(馬傑偉)

還有半個多月就是07年。回歸10年,香港文化政治累積了不少變數,需要整理脈絡及探索適切的論述方式。九七後,金融風暴、居港權風波、沙士疫潮、七一遊行、社區保育,以至近日有關清拆天星碼頭的爭議,所觸及的文化政治,其複雜多變,遠超九七前的香港本土文化論述所能概括。

九七前的香港故事,或可粗略分為四種:

1. 主流社會與普及媒體所敘述的經濟奇蹟;

2. 本土學者所描述的本土文化認同;

3.香港資本主義現代性作為華人社會典範的先鋒論;

4. 90年代湧現的殖民恥辱與回歸國族的歷史論述。

頭三種論述源於本土,第四種論述則大多來自親北京的文學工作者。四種香港故事互相對照,有同有異,在九七過渡的焦慮中頗能安頓人心。

回歸以來,第一種以經濟奇蹟主導的香港故事,因為金融風暴及社會流動的閉塞而失去作為意識形態的吸引力。第二種生於斯長於斯的感情歸屬,本來是基於中港對立的他╱我認同,但近年跨境文化互動與全球化浪潮下,以前以地方感情與生活方式為主調的本土身分,必須在本土、國族、國際的張力中重新定位。第三種先鋒論,九七後香港在法治、言論、民主訴求、廉政、環保、食物安全、醫療衛生各方面,仍有值得大陸借鏡之處,但香港政權從屬中央又缺乏議價勇氣,令香港作為範例的作用大減;而香港作為資本市場典範的角色,則因為中國的冒升而稍有遜色。第四種國族論述在九七後變成政治正確的國民教育政策,持續與香港本土身分互動;在「香港人都愛國」的表態式認同背後,仍有很多深刻的對立與動態的批判(程翔案是明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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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的香港筆記@沙灣徑25號–人文關懷學者的叮嚀

很多人都說「香港故事很難說」!

也斯說:「每次說香港的故事,結果總變成關於別的地方的故事:每次說別的地方的故事,結果又總變成香港的故事….到頭來,我們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那些不同的故事,不一定告訴我們關於香港的事,而是告訴了我們那個說故事的人,告訴了我們他站在甚麼位置說話」,他叫大家繼續試說故事,用故事說出我們此時此地的感受。李照興繼承了這份情懷,在『愛恨香港的101個理由』中,編輯了一零一篇對香港喜惡的文章,強調眾聲喧嘩。但筆者時常想,喧嘩過後又如何呢?剩下些甚麼呢?香港故事是否只可喧嘩才可繼續下去呢?

呂大樂說:「事實上,近年不少人嘗試為香港社會發展的歷做總結,所做的很大程度上只是對所謂「香港精神」不同方面的描述;至於完整的整理….仍然欠奉」,他提出這問題是正值九七回歸,所以他關心的是殖民地成功故事並不代表香港故事,而是「香港人追尋並參與建立一個較理想的社會環境的過程…..現在我們所需的,是一種嶄新的視野──一種從香港人的角度和生活經驗來理解香港發展經驗的視野」,所以他寫下「唔該,埋單」,亦寫了「無關痛癢的一九七四」。

呂大樂的提議,在九七後得到正面回應,至零三年沙士及七一遊行後,有越來越多的書籍出版,說它們的香港故事。有些是集中於政情的香港故事、有些是標榜廿歳尾卅歳頭的新生代故事、亦有些過往未曾出現,屬於香港低下層的一人一故事。

不過有時候,書看多了會不期然有種重重覆覆的感覺,特別當香港故事與香港可以往何處去一起說時,中國因素、香港教育素質、人民素質、政府施政效率、官僚制度的僵化等,很多時候都會在文章中見到。而香港的未來發展,必不離全球化的(經濟)定位、中國經濟圈內定位等考慮,總是少了點甚麼似的。

看畢龍應台的新書,筆者就發覺原來有時候(當然並非全部)就是缺少了人文關懷的胸襟、筆觸及視野。龍應台這本新書,或許能為我們如何寫香港故事作出一些啟迪;原來,我們不單要說香港故事,她還告訴我們可以如何用人文關懷的方式令香港故事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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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碼頭告別—外一章

從新聞上,看到天星碼頭的「關燈」儀式,象徵香港天星碼頭及鐘樓正式落幕。新聞片段中,看到很多不同年紀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藉最後一天,到天星碼頭,憑弔及懷念一番。瀏覽網上新聞,不少新聞報導、市民及團體,都對盛載了集體回憶的建築物將被拆卸已感到惋惜。這些集體回憶,是「婦人憶起昔日拍拖時光,惟身邊人已不在;有人在船上目睹跳海事件,至今難忘」(東方日報 10月29日),是「它代表了我生命中一段美好的時光,雖然只是短短的十多分鐘的船程,但坐在我最喜愛的位子上,坐在我最喜愛的人身邊,看著維港兩岸的璀璨景致」(網誌:我的流金歲月),是「喜歡坐下層的原因,還因為可以近距離觀看那些經驗老到的碼頭員工在小輪泊岸時拉纜,一抛一索一拉一綑,看著粗粗的大麻繩從鬆軟至被完全拉緊繫在碼頭之上,過程很有趣」(網誌:Be Green)。

天星碼頭告別了,對五十年歷史的建築物依依不捨,是覺今非而昨是,”Those were the days”;還是市民對政府保存不力的反彈;抑或是四五十歲的成年掌握了社會論述權的再現?筆者不太知道。但肯定是

回憶總是甜美的,那怕是個人還是集體,不過集體回憶總存有很多失見。對於天星碼頭的故事,不知大家還是否記得這一段:

4月4日上午,27歲的青年蘇守忠(後來出家,法號曜樂法師)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絕食」、「反對加價」的外衣,到中環天星碼頭站立,進行絕食抗議,引來途人圍觀。4月5日下午,警察以阻礙通道(阻街)罪名,拘捕蘇守忠。當日晚上,約1000人聚集在尖沙咀,沿彌敦道遊行,支持蘇守忠及反對加價。4月6日,蘇守忠在西區裁判處受審,香港及九龍出現零星示威。入夜後開始有人在彌敦道向巴士擲石及放火。晚上8時,約300人向油麻地警署擲石及玻璃瓶。防暴警察加以驅散;但人群在彌敦道再度聚集,電影院散場後人數更倍增。暴徒在各處放火,並且搶劫商店,攻擊消防局及公共設施;警察更成為襲擊焦點。防暴警察以催淚彈、木彈及實彈鎮壓,當晚發射催淚彈772枚、木彈62枚、實彈62發。駐港英軍亦加入協助,步兵配上刺刀上陣。400人於當晚被捕。港督戴麟趾於凌晨宣佈宵禁。」

(更多內容,請看維基

補充:雖然並非線性的因果關係,亦是這次”暴動”,促進了香港青少年服務的發展,加速了麥理浩時代的改革,(又不知與紅隧的興建是否拉上了關係呢?)

陳馮富珍當選—香港邊緣價值的啟迪(一)

陳馮富珍由一個地方小官員,一登龍門變成了世界衛生組織之首,政場變幻本來如此。陳是次當選世衛總幹事,是香港邊緣價值的一次呈現。此話何解?當然,陳馮富珍是次能順利當選,實有「時勢造英雄」的意味(是否英雄則要視乎她任職後的表現)。時者,是她適值於SARS肆虐香港期間為衛生署署長,令她可以標榜其處理大型疫症的經驗(能力則一直受人非議);時者亦是邀請她加入世衛組織的前總幹事,在她擔任助理總幹事後突然辭世,令其職位出現空缺。

勢者,一則如沈祖堯接受電視訪問所言,近數年頻密出現的流行性傳染病(如禽流感)大多發生在亞洲地區,陳的亞洲身份讓人相信她較熟悉亞洲情況(其最後一輪競爭對手是來自南美洲的墨西哥),勢者之二則為她的宗主國是擁有全球四份之一人口,亦是亞洲區內舉足輕重的中國,亦同時是充滿爆發大型傳染病危機的國家,故陳之所以能當選,或許是執委中有代表希望她能影響中國政府在通報機制上更開放,危機管理更民主、開明及嚴謹所致。勢者之三,當然是中國一直透過積極援助第三世界國家以提高其國際地位及影響力,而中國在今次世衛總幹事選舉中全力支持陳馮富珍,亦是一次收割的時機.

其實,陳馮富珍之當選,可說與香港邊緣價值有很大關係。 (more…)

自訂車牌拍賣—香港文化剪影

上星期政府進行了第二次自訂車牌拍賣,其中蘋果日報報導了一宗花邊新聞。新聞大要是一間公司代理了一隻名為「ZESTRA」(中譯適趣液)的「女性偉哥」藥物,而該公司欲以該牌子名稱申請自訂車牌,惟最後遭運輸署以向審批委員會及向相關部門徵詢後,以「可能令人反感,或帶有品味低俗或不雅含義」為理由而拒絕了。此事確實可勘可玩味。

究竟,是甚麼令人感到低俗?是有關品牌屬於女性用品?還是產品令人聯想起「女生性高潮」?又或是有些甚麼令人反感呢?──是對女性性高潮反感,還是對使用藥物引起性高潮感到反感?又抑或是內容不雅—是否「性」含有不雅含義?又有甚麼人或「相關部門」會感到「反感,或帶有品味低俗或不雅含義」?走筆至此,筆者希望有人在下次自訂車牌申請中,嘗試以「偉哥」,看看效果如何?

如第一次拍賣一樣,競爭較激烈的車牌大致分為兩類:一類為「吉祥語」,如上次之「CCUE」(以46萬成交),另一類則為「品牌類」,如「FERRAR1」(仿法拉利稱謂,以70萬成交)、「HSBC」(15萬)。看起來,外國月光在香港人心目中還是較為圓的。近幾年,香港股票市場興起「中國概念」,未知何時有人會以「PRC」(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LENOVO」(聯想)、「HA1ER」(仿HAIER,海爾)為自訂車牌呢?

車牌可以自訂,而且被拍賣,可能正好是韋伯倫(Thorstein Veblen)所言的「炫燿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韋伯倫認為,消費品的價值,並非建立於其使用價值,而是其符號價值,而符號價值的其中基礎,便是能否值著購買產品本身,突顯了買主的身份:「我買得起,你買不起」。而且,政府還為今次消費輔以新的意義:慈善。因為政府會將拍賣車牌收入,撥作扶貧基金,因此,消費不單代表你買得起,還代表你做了善事。筆者不知是否只有香港,能將兩種南轅北轍的現象(高價訂車牌及生活低水平),融合得混然天成,但肯定可以從中一窺香港政府的「融和社會」藍圖。

既然香港政府正為如何增加庫房收入而發愁,而開徵銷售稅又引起市民及政黨反對,筆者在此建議政府可以將這種消費模式發揚光大,可以自訂身份証號碼、自訂電話號碼、自訂地址、甚至自訂姓名,定能稍稍減低政府財政壓力。

延伸閱讀
韋伯倫效應:佛要金裝、人要衣裝才好賣

「巴士殺途人」──全知窺視(omniscience gaze)的形塑

前幾天寫了「巴士殺途人」一文後,留下了一個問題:「可以如何理解這種新聞的存在?」其實,這種新聞報導方式,並非新事物,筆者還記得數年前在蘋果日報看到一段關於自殺的新聞,新聞本身並沒有甚麼特別(筆者寫完這句後,驚覺我們何時變得對人的死亡如斯麻木?),但該新聞旁輔以一段圖片,圖片是一幀由該女子自殺起跳至墮地一刻的組圖,記錄了一條生命「出生」至「入死」的過程。其實,類似的圖片在香港其他暢銷報紙亦屢見不鮮。甚至筆者還記得七十年代電影院曾播放一些類似死亡實錄的電影。

當然,今次與那些連環圖片略有不同。不同地方包括了以影像代替圖片、影像放置在網上而沒有任何文字說明(某程度,影像獨立於文字新聞,但又因為它放在報紙官方網站中,又變成新聞報導的一部份)。

對於這種新聞手法一直以來,偶有論者月旦此為新聞娛樂化的傾向。所謂新聞娛樂化,泛指以著重戲劇性情節、人物素描及故事、花邊新聞等的報導方式,過往較典型的例子如:九鐵逼宮事件、巴士阿叔報導系列(可參見筆者由巴士阿叔說起(二)──事件意義的消失一文)等。但這段「巴士殺途人」短片與娛樂化實在難以拉上關係。故然,這種「死亡見証」式的影帶,確帶來一定的震撼,但娛樂這個詞語與歡樂有關,而死亡真相與歡樂實在難以扯上任何關係。

較為接近的說法,應該是Douglas Kellner的媒體奇觀論(media spectacle)。 (more…)

文字有價???–無市!!!–讀報有感

小時候作文堂其中一個熱題目就是:「我的志願」,不知道大家會以甚麼職業作為你的志願,筆者就曾經想過將作家作為自己的職業。那時候(高小至初中年代),先後讀過外國經典的翻譯(多數標榜為諾貝爾文學得主作品)、報紙上岑逸飛、三蘇、蔡瀾等人的專欄,確曾希望長大後能成為一位作家,最好能寫一兩本傳世巨著。

但長大後,發覺香港作家的路並不好走,加上自己疏於寫作,亦自覺缺乏寫作的天份,便放棄了如斯想法。今天在蘋果讀到梁文道寫董啟章,更覺香港作家路難走。原來,香港已很小出版社會出版長篇小說;原來,賣出五千本己算是暢銷(筆者想這應是港台兩地合算了);原來,近百元一本的小說,作者每本只有十元的版稅(與部份專欄作家一字千金實在相差甚遠)。

下一次,倘若有孩子跟我說,他/她的志願是做一位作家(雖然這應該很少機會出現)時,我應該如何回答呢???

梁文道全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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