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的香港文化關鍵詞(一):網絡空間

前言:這篇文章自去年末已經蘊釀,但一因事忙,已致久久未能成文,惟今之策,唯有分段推出,希望不用拖至農曆年才完成吧。

其次則是反覆轉眼又到一年之末,一眾傳媒分別推出不同的特輯,分別冠以「十大」、「大事」之名,以回顧過去一年所發生的一點一滴。當然,一旦有選擇,便會有傾斜;有十大,自然代表示十一、十二等均名落孫山。其實,在政經時事以外,也有些既時政經事務,亦有遊走於社會關注的邊緣事件,作為以記載香港文化印象為目標的blog,筆者姑且記下零六年的一些文化印象。

網絡空間

巴士阿叔、YOUTUBE
巴士阿叔威力無窮,劇情曲折,一鳴驚人,應屬香港人零六年的集體回憶。先一句「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後一句「未解決、未解決」,成為港人口頭禪,不論何時何地,只要口令一出,便勝過萬語千言;紅了陳乙東,更紅了Youtube。

阿叔短片一出,網絡迅即作出回應,或有將其影象肆意複製、改編;或有大書特書,借題發揮,將片段內容、“阿叔現象”、港人反應從社會心理、社會學、倫理學多角度,對片段進行週而復始、鉅細無遺的解剖;亦有「網絡大好友」籍此高呼網絡促進分享、鼓勵創作。一場網絡真人騷,為香港一眾市民、網民,提供了無限的討論及想像空間。十多年前,黎智英名句:「不扮高深,只求傳真」, 到了今天「傳真」仍是重點,引人注目;「高深」重現,不過已分精英專家的專利,而是籍著網絡進入了尋常百姓家。不過,「高深」有多高有多深;是眾聲喧嘩,論述的民主化,還是新的消費型態,實有待探討。

往後的事態發展,由真人現身、報章雜誌爭相訪問;到雜誌付款做其「真人騷」;進而前赴瑞士支持陳馮富珍、轉戰台灣喊倒扁,一連串發展的報導,只係社會奇觀化的表徵及極致。而香港人對於這些花邊新聞興趣的失去速度,亦是資訊狂喜時代的生存之道。

不過,細看港人對真人騷式片段的注目,亦堪細味。固然,香港偶有一些真人春宮片段諸如「公園野戰」、「本地商場公廁」於網上流傳,但並未引起關注,顯然這並非香港人的一杯茶。香港亦未有出現如木子美、芙蓉姐姐般網絡名人。香港市民及傳媒關心的是校園暴力、欺凌,如天水圍學生群毆片段(當然此亦與青少年較快掌握網絡生活,善用科技有所關係);將他人醜態記錄,以洩日常生活的不滿。港式網上真人騷,往往是尋常百姓生活片段,在偷窺慾望之下,有著些許道德監察的味道。

延伸閱讀:線索部落

零七展望
Youtube繼續走紅,真人騷繼續天天上演,人人皆為導演、監製;人人亦有機會成為主角,人人皆在看與被(窺)看。不過,香港人對新「巴士阿叔」、「學生互毆」等場面很快就會失去興趣。被看的對象有機會如下:「公務員」、「自由行」、「外籍傭工」等;新的奇觀可能要是「槍戰」、「交通意外」等案發現場才能成為話題。

後話
在政府努力以「寂寞的推銷員」、「流香港血、飲香港水」、「賣雪糕小販下一代」的白手興家故事,來建構香港身份的同時,筆者仍樂於見到巴士阿叔的出現,香港的有趣正在於多種真實都可以呈現人前。

Blog
網誌的出現,並非零六年的事,但在零六年成為香港人文化生活的一部份。Blog及Youtube的流行,標誌著web 2.0時代的出現,標示網絡時代生態的改變。網絡的生存及活躍,並非止於供應商、網站營運者的心思,網民不再隱身於網絡之外,紛紛現身,參與網絡的形構。透過網絡內容的製作(個人化的blog、youtube的短片等)及再生產(巴士阿叔延伸MV及海報如是、Blog之間結連、社群間之回應亦如是)、轉貼,眾生皆在網絡中找到自己的身份。這種身份既有集體性,人人皆為blogger、樂見blogger走出網絡,走入實在社群。

這邊廂,有人喜見網絡實現可能性,構造不同社群身份;那邊廂有人苦口婆心提醒大家,留心網絡的虛擬性、提醒諸君切忽沈溺其中,上網成癮,此一矛盾也。

此外,這種集體性對文化身份建構,有多少影響則尚需觀察,起碼,香港有沒有很多活躍的Blogsphere存在,亦成疑問。筆者所見,Blog內結連,多是由現實帶入網絡,是電話簿的電子版。人人努力裝扮自己的blog,重點在於不同的版面配置、重視供應商版面能否加插相片,最好還能自動插放,並加插配樂;人人努力在blog內公告自己的存在,每日瑣事盡見其中。Blog於香港來說,離「部落格」甚遠──少有部落味道,更多的是網誌──網上日誌。結果,參與重於溝通;內容輕於存在;這或許多少是香港精神的再現,透過消費(電子訊息),肯定身份。

不過,這情況是否只限於香港,尚不能莽下判斷,零七年仍需觀察進展。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仍沒有對香港blog的系統統計出現,我們會有sitemeter、排名榜宣告高點擊率、造訪率,但沒有任何數字可以看到Blog的出生、沈寂與死亡。

無論如何,網絡的特性確增加了市民的發聲機會,亦因此而引起如下現象:

網絡審判
每人心裏皆有一把道德尺,過往只有手握傳訊工具及位置的人(諸如教師、記者、專欄作家、評論員等),才有公眾話語權。今天,網絡讓話語權下放,話語多元化未見大效之前,先見眾口一辭的力量,人人樂於在普及的討論區或個人Blog內,充其社會評論家,對時事、生活評論一番。
這種公眾話語權,先顯見於政治立場上,去年支持直選者,人人皆在網頁內印上直選火鳳圖,掛上絲帶,以示政治立場。但今年政治議題退場,眾人眼光便落在傳媒之上,畢竟我們就是生活在訊息之海中。因此,森美小儀會成為眾矢之的、阿嬌事件引來一眾Blogger旗幟鮮明地斥責。虐畜者、巴士阿叔等,亦先後成為批評對象。

新的一年,網絡審判仍將繼續,不過隨著特首選舉、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相繼登場,眾人焦點定會從新投放在政治生態上。舊議題如直選進程、中港關係等仍會繼續。筆者反而有興趣屆時會否有政圈狗仔隊、真假「兄弟會」伺機而生?網絡又會否成為民主動員的新力量?

網絡入罪
先有古惑天皇因在網上發放BT,而身陷囹圄,後有鼓吹強姦快閃黨因「有違公德」而入罪,零七年有關事件相信會陸續有來。網絡實在一直衝擊著所謂「公眾道德」的界線,同時亦為測試著香港言論自由的法律界線及公眾接受能力。

筆者感興趣的是,香港何時會出現第一宗網上言論引起的民事訴訟?IFPI在打擊網上下載歌曲後,會否向一眾blogger埋手,禁止他們的blog播放音樂呢?有會否有更多公司控告市民網上侵權?(筆者撰此文後不久,便出現「IFPI擬派專人24小時監察, 今年將重點打擊網誌背景音樂的侵權行為」;及「國際影業有限公司 (Animation Internatinal Ltd.) 向三個本地多啦 A 夢迷網站發出警告信,要求除下、刪除及暫停網站上的侵權圖片,否則有可能採取法律行動」的報導)。

除知識產權外,又會否有blogger將收到大型企業的律師信,要求刪除一些言論,否則可能導致誹謗索償呢?又會是那間企業先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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